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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报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29  来源:   点击量:

劳务费指学校购买由其他个人或单位提供的各类劳务等支付的费用。学校劳务费按照《宁夏大学专家讲座、评审、咨询及相关工作费用发放管理办法(修订)》《宁夏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管理。

1.劳务费支付标准

(1)非科研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劳务费标准

类 别

讲座费(元)

评审、咨询费(元)

备注

院士(外籍院士)

1000/小时

1000/天/人

此费用均为税前标准,是发放的上限。

国内外知名专家

800/小时

800/天/人

区内(校内)专家

400/小时

600/天/人

(2)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标准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会期组织形式

半天

不超过两天(含两天)

超过两天

会议

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照上述标准的50%执行。

现场访谈或者勘察

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上述标准的20-50%执行。

(3)其他劳务费标准

类别

发放标准

备注

研究生培养

①面试费:硕士生80元/位/生,博士生120元/位/生。

②开题费:硕士生200元/位/生,博士生300元/位/生。

③论文答辩、预答辩费:硕士生200元/位/生,博士生300元/位/生。

④硕士论文评审费:校内专家200元/篇,校外专家350元/篇;博士论文评审费:校内专家300元/篇,校外专家450元/篇。

⑤硕士生招生命题300元/门,阅卷20元/份;博士生招生命题500元/门,阅卷300元/门。

均为税前标准,是发放的上限。

专项考试、选拔、职称评审

学校组织的各类全校性考试(不含已纳入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的各种考试):命题费150元/门/次;阅卷费按15元/份发放(一次阅卷费总数低于150元的,按150元发放);监考费按每场2小时计算,正常时间每场60元,节假日双休日每场80元,超过2小时,按时间比例增加费用。

专项考试、选拔、职称评审

①其它各类考试:封闭的笔试命题、阅卷、入围费500元/半天/人;面试命题200元/套;面试考官150元/小时。

②职称评审:论文评审费150元/篇;业务述职与论文答辩、校内评审推荐会、学校大评会费用150元/小时。

③校内研究生教学督导的费用1500元/月;本科生教学督导费用60元/节。

(4)学生劳务费、长期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购买外单位各类劳务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2.不报销虚构理由发放的津补贴;不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各类津补贴;不报销违反规定发放的加班费和值班费;不报销虚列人员发放的劳务费。

3.劳务费报销方式及需提供的资料

(1)发放给校内在职教职工、长期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提供资料: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批的纸质版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需注明发放事由及标准)。

(2)发放给校外人员的各类劳务费需提供资料: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批的纸质版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需注明发放事由及标准);劳务合同或协议。

(3)发放给学生的劳务费需提供资料: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批的纸质版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需注明发放事由及标准)。

(4)购买外单位各类劳务需提供资料:外单位开具的发票;合同或协议。

4.劳务费申报注意事项

(1)学校在职教职工、校外人员、学生收入需分别申报。学校教职工通过“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学生通过“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2)学校在职教职工与学生收入申报时只能填写宁夏银行卡号。校外人员申报时,持宁夏银行卡的校外人员和持其他银行卡的校外人员收入需分开进行申报。

(3)发放表中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需填写完整,中间不能有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