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调阅指因审计、检查或科研结题等调阅、翻拍财务凭证、打印财务账目明细等活动。学校财务档案调阅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学校档案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一)近三年财务档案调阅流程
档案调阅人填写《财务档案调阅申请表》(计财处网站下载),经单位/项目负责人、会计核算科科长签字审核,计划财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批同意后调阅。除科研项目外,《财务档案调阅申请表》需加盖查阅单位公章。如翻拍财务档案,需在申请表上注明翻拍字样。
(二)三年前财务档案调阅按照档案馆要求办理。
(三)近三年财务档案调阅需提供的资料:
1、财务档案调阅申请表;
2、审计通知书、检查通知书或结题申请等文件。